闽清一中校园陪餐制度
为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,优化供餐服务质量,提升学生在校就餐满意度,增强食堂管理透明度,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堂管理及学生就餐中的问题,依据国家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陪餐制度。
本制度所称“陪餐”,是指学校管理人员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按计划、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学生食堂,与学生一同就餐(食用与学生同批制作、同一档口提供的食物),并对食堂的食品质量、环境卫生、服务态度、就餐秩序、学生反馈等进行实地体验、监督、记录和交流的行为。
一、制度目标
1.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:通过现场体验,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。
2. 提升菜品质量与服务:收集意见,督促食堂改进口味、营养搭配及服务水平。
3. 促进沟通交流:搭建学校管理层、食堂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桥梁。
4. 规范就餐秩序:观察并引导学生文明就餐。
二、陪餐领导小组
组长: 校长
副组长:总务处负责人、德育处负责人、食堂负责人
成员: 工会代表(教师)、家委会代表(黄小云、黄干闽、黄炜炜、郑祖富、蒋林、高杰、姚海琳、江萍)。
总务处具体负责陪餐制度的组织实施、排班、记录汇总、问题跟踪反馈、协调食堂整改。制定陪餐记录表。德育处协助安排学生参与交流,收集学生普遍性意见,配合引导学生文明就餐。食堂经营方为陪餐人员提供与学生同批次、同质量的餐食;根据陪餐反馈及时改进;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。保证供餐记录清晰可查。日常陪餐应覆盖所有主要供餐时段,确保每天(周一至周五)均有管理人员或教师代表陪餐。教师代表陪餐根据学校轮值计划进行。家长代表陪餐根据家委会安排进行(需提前报备)。
陪餐前陪餐人员应了解当日食堂菜单及主要食材来源。陪餐人员应确认身体状况良好,无传染性疾病,遵守食堂卫生规定(洗手等)。并在开餐前20分钟到达食堂,观察加工制作关键环节、售餐过程。必须在食堂取餐窗口排队领取与学生同一批次、同一档口、同等质量、同价范围的饭菜,并在食堂指定就餐区域与学生一同用餐。认真体验食品的色、香、味、形、温度,感受份量是否合理,当场、如实、清晰、完整填写《校园食堂陪餐记录表》。
与此同时,陪餐人员应现场查看环境卫生(地面、桌面、餐具卫生)、消毒设备运转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及操作规范。观察学生就餐秩序、浪费情况。观察学生取餐流程是否顺畅,工作人员服务态度。陪餐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堂就餐规定,文明就餐,做到光盘行动。
供稿:王仁凯
审核:总务处
终核:汤丽雯